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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有无节操,恨她就转她500次!

作者: @Ta

时间: 2013-09-10

点击: 777

【有/无节操】最高法解释"转发500次可判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公布。《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该司法解释今天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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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sid楼主真好
(/@Ta/2013-09-10 11:38//)

2. 1楼好!
(/@Ta/2013-09-10 12:12//)

3. 好
(/@Ta/2013-09-10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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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 02:1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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